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压缩住宅维修资金办理时限 交款更名当场办理

2016-02-01 07:34:22 綦芬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2月1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綦芬)作为去年10月出台的《福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配套政策,《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办理工作的通知》今日起实施,优化了办理流程,明确了办理时限。我市住宅维修资金使用核准时限已从去年初的27个工作日压缩到现在的7个工作日。

据了解,交存、账户更名、退款等事项,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窗口(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二层)、市民服务中心窗口(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457、458窗口)可受理,详情可登录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查询。

交款更名当场办理

退款4个工作日办结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及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需要交存维修资金的,窗口受理人员审核业主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无误后,当场出具交款通知书,业主凭交款通知书当场刷卡交款或至指定的银行交款。

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发生产权转移需要办理维修资金账户更名的,若材料齐全,当场办理更名手续。

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房屋发生灭失或交存数目发生错误等,需要退还维修资金的,窗口受理人员当场审查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审核人员在2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在一个工作日内开具退款转账支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