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养犬管理处于真空状态
2016-01-28 10:06:5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呼吁: 狗进入公共场所应戴犬罩 “要是想养狗,主人就得负起责任!”市民叶小姐吐槽称,自己非常怕狗,常常在下楼时遭遇同栋楼住户养的狗的威胁。 “那只狗并没有被拴住,狗主人也只是在一旁看着,没有制止狗的攻击行为。”市民高先生也向记者抱怨道,自己有一次在电梯里被一只大狼狗咬到了裤腿,但狗主人只强调自己的狗不会咬人,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万一被咬到了怎么办?我觉得可以效仿国外的做法,当宠物狗进入公共场所时给它戴上犬罩”。 “拿链子、犬罩拴着狗狗会让他们很不舒服。”爱狗人士吴女士认为,现在市区内很多公园禁止携带宠物入园的规定并不合理。“那我们应该去哪里遛狗呢?总不能一直关在家吧。”吴女士呼吁,在市区内多规划建造一些“狗狗乐园”,这样既不会造成他人困扰同时也能方便养狗人士,一举两得。 “其实,只要训练有素,同时注意狗的卫生,一般都是安全的。”吴女士认为,只要加强监管,是可以做到人和犬和平共处的。 |
相关阅读:
- [ 01-25]网上认养宠物狗“物流”要6000元?小心骗子圈套
- [ 01-21]厦门一男子骑车撞死宠物狗 被主人追打躲进派出所
- [ 01-18]男孩与宠物狗过于亲密 眼睛长蛔虫差点失明
- [ 01-07]宠物狗走丢男子离家出走称自杀 躲进网吧打游戏
- [ 12-14]以色列总理家宠物狗咬伤来访官员 被关10天禁闭(图)
- [ 12-10]刘晓庆抱宠物狗出镜 下巴变尖成锥子脸(组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