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木易)14日,本报A8版报道了位于塔头路附近香樟林城市花园小区的消防器材遭人运走一事。当时曾有人怀疑是前任物业主任杨女士所为。但昨日,杨女士主动现身称,器材并非她拿走,是居民误解了。 昨日下午,杨女士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她去年正式担任该小区的物业主任起,地下车库的消防器材原本就是没有的。至于小区楼层内本有多少消防器材,她坦言确实没去检查核实过。 她告诉记者,那天来拿走消防器材的是与开发商有债务关系的另一家公司,并且当时那家公司人员拿走的是储放在她休息室内的消防器材,这些器材是她住进去之前一直就有的。 她说,可能是因为看到器材是从她休息室搬出来的,加上之后有人发现地下车库及楼层内的消防设备不齐全,故而误以为此事是她所为。 杨女士还表示,虽然开发商确实有拖欠她的工资,但这并不会促使她去做危及小区居民安全的事情。 对于杨女士的说法,该小区业委会的林主任表示,此前车库和楼层的消防器材究竟是什么情况,他确实不知。但眼下最要紧的是先恢复小区内的消防设施,事情真相如何,要等待警方的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岳峰派出所,民警表示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之中。 |
相关阅读:
- [ 01-13]宁德对1245处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投入千万元资金
- [ 01-01]福州福德都会小区5楼突发大火 消防栓却没水
- [ 12-28]福州金山吉元小区“僵尸车”占消防通道 停放一年多
- [ 12-17]沈海高速福州段4车追尾 消防人员徒步6公里救人
- [ 12-16]福州南屿镇高岐村占消防通道建厂被拆 面积800平方米
- [ 12-13]贵新隧道轿车追尾货车一男乘客受伤被困 被消防官兵救出
- [ 12-02]建消防水池要不要审批?福州一大厦消防整改难
- [ 11-28]福州名桂佳园无物业陷混乱 消防通道被私家车乱停占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