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僵尸车"耍赖"占地何时休 榕交警:可通过110举报

2016-01-12 08:20:51 吴隽 蒋雅琛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交警:处理涉及多个部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处理“僵尸车”并非交警一家之事。比如,小区内就不属于交警的执法范围,如果“僵尸车”是在小区物业产权里面,交警就不能在那里执法,应归社区、街道或辖区派出所管理。另外,一些卖车和租车的商店会把车辆停在公共停车位上,这涉及到“占道经营”,应由市容管理部门来处理。

交警部门表示,“僵尸车”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包括违章太多、成本太高运营不下去、车主不愿花钱修理年久失修的车辆等,因其存在的情况复杂,执法主体及处理方式都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为此,交警部门提示,如果市民在街上发现长期无人使用的“僵尸车”,可拨打110报警处理,110会根据现场调查的具体情况,将案件转给对口的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处理“僵尸车”应明晰权责

部分“僵尸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市容的影响有目共睹,有些甚至涉及非正规车辆交易、车辆盗窃等违法行为,因此,相关部门更应加强对此现象的管理,包括明确各类情况下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及明确相应的处理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归根结底,“僵尸车”这一顽疾凸显的是城市几何增长的汽车保有量与城市停车容量之间的矛盾。“加强对城市内车辆停放及车辆报废的疏导,将有助于改善‘僵尸车’耍赖占地的情况。”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