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正祥林语墅业主拒收房 消防称按照旧规验收合格
2016-01-12 07:51:5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文/摄)福州高新区旗山路的正祥林语墅有5栋楼正在交房,但业主投诉楼盘存在“偷工减料、没有消防设施、没有窗户”等多个严重问题,且开发商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怀疑开发商违规交房,因此众多业主拒绝收房。 昨日记者采访了解到,规划部门没有该楼盘规划验收通过的记录,依据相关规定该楼盘在2015年12月29日交房违规。对于市民质疑该楼盘目前没有消防水带、水枪、火灾报警器部分未安装、安装的报警器全部没电的情况下,通过了消防验收,闽侯县消防大队负责验收该楼盘的参谋表示:“按照旧规验收,验收时候都是合格的。” 而开发商福建正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于记者的采访要求,仍然没有回应。 【闽侯县规划局】 没有规划验收通过记录 1月9日,记者在该小区内采访时,发现交房的5栋楼每栋均有四层房间外部窗户没装,且开发商告诉业主不许装修,要等相关部门过来实地测量面积后才能装修,否则会导致验收不过关。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明摆着就是规划验收没有过,这种情况下是不能交房的。知情者告诉记者,南屿镇的楼盘规划验收2016年春节前仍然归闽侯县规划局办理,昨日,记者以业主身份向闽侯县规划局查询,对方告知,没有正祥林语墅的规划验收通过记录。 据了解,如果住宅没有经过验收就强制交房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业主可以要求退房,返还预付房款,开发商还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此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些行为包括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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