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博仕后家园单身公寓变宾馆 没有身份证也能入住
2016-01-03 08:35:52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住宅区宾馆扎堆 居民怕有治安隐患 采访中,记者从一家宾馆的客人处了解到,这两栋楼大概有30多间单身公寓用于开宾馆,是同一个老板买下来的,不过此信息并没有得到权威部门证实。 “每天都有形形色色的人进进出出,大家都觉得不安全。特别是家里有小孩的,更是非常担心。”住在博仕后家园B区的张大爷不满地说。 张大爷告诉记者,博仕后家园B区是住宅区,租户或者房子所有者将其改造成公寓、酒店等对外经营,导致闲杂人员过多,很容易产生治安隐患和消防隐患。 “如果是出租还可以,基本上租客住的时间较长,有身份证登记,可是改成酒店没有登记身份证,万一成为犯罪分子的落脚点该怎么办?”张大爷说。 “除了安全隐患,还有很多人进进出出,小区的电梯等公共设备也很容易坏。宾馆的客人常深更半夜进出,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张大爷说。 物业公司称 这些都是“黑宾馆” 那么住宅楼到底能不能开宾馆呢?就此记者拨打了博仕后家园B区物业公司的电话,对方表示该小区属于住宅区,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用于经营宾馆,小区里面的那些宾馆都属于“黑宾馆”。 《物权法》规定,业主或租户将民房改为商用,应该不做扰民的营业行为,并事先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书面同意。若民房商用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受影响业主可向业委会等提出权利主张,纠正商家的不规范经营。 另外,经营酒店需获得消防安全合格鉴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机关对黑宾馆、日租房的查处都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具体内容为: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应依法取缔,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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