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尤溪洲大桥宝马自燃 司机先提醒后方来车再报警

2015-12-31 07:47:09 林春长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尤溪洲大桥宝马自燃 司机先提醒后方来车再报警

  消防官兵火速赶到现场灭火。

福州新闻网12月3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文 陈建国/摄) 昨日下午2时30分许,一辆浙江牌照的黑色宝马X5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尤溪洲大桥桥面时,车头突然冒烟自燃。大火迅速蔓延,“吞噬”整辆车。司机跑下车后,担心发生爆炸波及过往车辆,先主动提醒后面来车“不要再往前开”,然后才拨打报警电话求助。遗憾的是,整辆车最后被烧得只剩下铁架,基本报废。

据宝马车司机罗先生介绍,车辆行驶到仓山万达桥头上坡处时,他发现车头有些冒烟,等他将车开到桥面打算检查时,烟雾越来越大,接着就起火了。眼见着车辆被大火包围,罗先生下车后第一时间上前拦住后方来车,避免自燃车发生爆炸波及过往车辆,然后再拨打报警电话。消防官兵及时到场扑救。由于火势蔓延迅速,尾部油箱被烧裂导致漏油,整辆车基本被烧毁。

自燃事故发生后,一度造成该路段交通堵塞,民警及时到场指挥交通。下午3时20分许,自燃车辆被拖离现场,桥面交通恢复通畅。宝马车正常行驶中为何突然自燃?罗先生也表示十分不解。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