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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传清代银元送检结果却是民国 未提供正规发票

2015-12-30 07:47:14 卢锃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祖传清代银元送检结果却是民国 未提供正规发票

委托公司提供的香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收据。

福州新闻网12月3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卢锃文/摄)日前,来自江西的曾先生和王先生委托福州翰恒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将一枚祖传银元送去检测。可是,当检测结果出来后,曾先生和王先生发现他们那枚银元的年代从清代“跨”到了民国。这个结果不仅使交易无望,更使两人交给那家公司的上万元委托检测费打了水漂。两名委托者认为此事是个骗局。对此,福州翰恒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说,他们是做正经生意的,绝无欺骗行径。

江西两男子欲卖银元

福州文化公司“找上门”

王先生和曾先生有块家传的“清代站洋银元”,因急需用钱想要出手。他们在相关的古董拍买网站了解、咨询相关信息并留了联系方式,之后福州翰恒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翰恒”)的工作人员联系了他们,双方互加了微信号。

记者在曾先生提供的和翰恒工作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上看到,记录从今年12月8日开始。曾先生表达了希望对方帮忙找客户的愿望,翰恒的工作人员称“没问题”。对方称这种银元很值钱,有客户看上了,让他们带着实物来福州给买家看。“我们12月12日到福州后,从未看到买家。”曾先生说。

曾先生告诉记者,翰恒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买家看了那块银元后,要求他们提供一份该银元在权威机构的数据检测报告,并指定要他们到北京故宫博物院、香港佳士得、香港苏富比及国际科学院(香港)鉴定检测研究所等几家机构中的一家去检测。“翰恒的工作人员说,如果那枚银元被检测出确实是清代的,根据现在的行情可以值两三百万元。”曾先生说。

“我们本想自己拿去检测,可是翰恒的工作人员说去北京难排上队,去香港检测报关不方便,而且买家催得紧,给我们的检测期限只有十几天。”曾先生说。“翰恒的工作人员称,如果委托他们检测,更快更便宜。检测费用大约3万元,我们东拼西凑筹了15000元。”王先生说。

对此,翰恒的丁先生表示,是曾、王两人看到检测费用太高,自己办不到,主动要求该公司帮忙进行检测的,而且买家也不希望检测时间拖太久。“我是以帮助他们的心态去做这些事情。”丁先生说。

12月14日,曾先生作为代表与翰恒签订了一份委托检测服务合同,该合同第一条规定:乙方(曾先生)自愿将一件检测物品(站洋银元)委托甲方(福州翰恒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送检,甲方提供常年合作的专家、检测机构对物品的形成年代是否达到合同附件所注年代进行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的服务。该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检测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15000元。

祖传清代银元送检结果却是民国 未提供正规发票

委托公司提供的香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收据。

银元检测“没过关”

双方为检测费起争执

曾先生说,他们到家后不久觉得事情不对头,听朋友说很多人在这类问题上损失了检测费,就赶紧打电话给翰恒的经办人员,让他不要把那枚银元拿去检测。

曾先生给记者听了他当时跟对方通话的录音。录音中,曾先生担心那位买家客户不存在且翰恒交给他的检测报告不是真的。翰恒的工作人员在录音中说:“我们有90%的把握检测结果是对的。”

在委托检测服务合同附带的“送检物品清单”的“年代”栏中写着“清代官造真品”。合同中还写着:“因送检物品经检测未达到附件所注年代而导致甲方推介未能成交的,甲方所收检测费及服务费不退还。”

12月28日下午,曾、王两人前往翰恒领取送检银元的检测报告。记者看到这份检测报告上写的出具机构是国际科学院(香港)文物检测鉴定研究所,送检单位写的是福州翰恒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检测结论写着:“经能量色散X荧光测试,该样品表面成分数据与清代时期同类官版原造钱币成分数据不相符,其中氧化银含量偏低,氧化铁含量偏高,与民国时期同类钱币成分符合较好。”

“明明是清代的银元,怎么成了民国的?”曾、王两人表示不能认同,认为那份检测报告的数据是假的。他们说,两人曾请专家看过,认可了那枚银元是清代的,并且那枚银元历经100多年没生锈,说明铁的含量不可能偏高。

翰恒市场部一名程姓经理告诉曾、王两人,检测结果显示那枚送检的站洋银元含银量偏低、含铁量偏高,客户认为银元的年代和数据都有偏差。面对交易无法达成的境况,曾、王两人当场表示质疑。程经理说,他们如果不认可香港的这份检测结果,可以到福建地质局等权威机构重新检测。程经理表示,如果曾、王两人做的第二次检测数据与在香港做的相关检测数据之间的差距超出了一定的数值,该公司愿意退回15000元检测费等费用。

曾、王两人坚持翰恒要承担第二次检测费用,程经理表示不能接受。加之双方在其他问题上谈不拢,前日下午,双方的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律师称:

检测发票是关键

前日,曾、王两人在领取检测报告时,检测报告附带两张写着收到翰恒15000元的收据。但是曾、王两人认为收据说明不了问题,要求翰恒提供随着检测报告一起来的那家香港检测机构开具的正规发票,以证明该检测报告确实是由那家香港检测机构作出的。

翰恒的丁先生对此表示,收据是和检测报告一起由香港的检测机构寄出来的,他不清楚发票的事情。丁先生说,该公司是通过一些行政关系才帮曾、王两人减到这么低的检测费用。曾先生认为,交了多少钱就要有多少钱的发票。

记者就双方的纠纷咨询了福建闽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华鸿。黄律师表示,相关双方既然签订了委托合同,受托人对委托人应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核心是发票问题,发票可以证明是真实合法地委托某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而不是私下非法委托的。在受托人未提供正规发票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认为受托人未尽到勤勉尽责的义务,可以要求受托人退还相应费用。

黄律师表示,没有正规发票,该检测报告也不起作用,香港的机构是有正规发票的。

昨日,曾先生和王先生向记者表示,他们希望通过有关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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