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长期恶意拖欠巨额水费 法院强制执行"水赖"还钱

2015-12-25 07:51:55 叶智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俞佳妮)近日,福州市一起农村长期恶意拖欠水费诉讼案由市中院裁定执行,依法冻结该村拆迁补偿款,终于解决了拖了8年多的欠水费问题。

2007年,由于某村长期拖欠巨额水费,市自来水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该村偿还所欠水费并获得胜诉,然而该村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同年10月,在法院的主持下,该村与市自来水公司协商签订了和解协议,确认该村共须偿还水费、滞纳金及诉讼费共计四百余万元。

然而今年年初起,该村突然中断了水费偿还,此时尚有两百余万元水费欠款未还。市自来水公司多次向村委会催缴,但村委会均拒绝还款。无奈之下,市自来水公司向市中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最终在市中院和执行法院的帮助下,得以对该村的拆迁补偿款进行截留并冻结,迫使该村主动履行了水费还款义务。

案例点睛

根据《供用水合同》的相关约定,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月交水费,逾期未缴纳水费的,除补缴水费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