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公交车司机扶摔倒老人 监控未抓拍或被认定担责

2015-12-18 10:45:13 陈丹 陈木易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丹陈木易)欧阳农斌是106路公交车的驾驶员,11月26日的遭遇,让他觉得“比窦娥还冤”。他说,当时车子靠站上下客,有人喊老人摔倒了,他就去扶,还送水、按摩,送老人回家,谁知次日被告知老人骨折了,而且老人称是未来得及下车,车子就启动,所以摔了。

目前,老人的医疗费估计要10万元。欧阳说,这月的安全奖因此已经开始扣掉,另外他更担心的是,若公司认定其承担全责,还要承担20%赔偿,是他好几个月的工资。

那么老人摔倒时车子开动没?营达公交公司工作人员介绍,监控并未抓拍到,责任还在认定中。目前,公司、司机、老人三方都希望当时车上的乘客能够站出来做证。

公交车上85岁依姆突然摔倒

事情发生在11月26日下午1点多,106路正从师大开往福州火车站方向,途经上海街道公交车站。

欧阳回忆,当时车子靠站上下客,“我就听后面有人说,有人摔倒了。”欧阳说,因为靠站上下客,他是踩着脚刹的,为了到后车厢查看情况,就第一时间拉下手刹,整个过程中车子都没有开动。他说,他看到车厢中间,一个戴眼镜的学生正要抱一个摔倒的依姆,看学生抱不动,他赶紧上前搀扶。

“老人脚一直在抖,我怕她是中风,就抱她坐到了椅子上,询问有没高血压。”欧阳说,自己懂得按摩,其间他除了去拿矿泉水给老人喝外,还帮老人按摩腿。由于老人说没事,就是心脏跳得很快,希望能帮她拦部车送回家,欧阳就拦的士,并抱着老人回到附近的家里。“途中看她手上擦伤流血,我还问要不要先去诊所,老人也说没事。”欧阳说,看到老人家里没有人,家里的环境也十分简陋,他就问老人是否要打电话给他的孩子,老人以孩子忙为由拒绝,他便给老人50元,交代老人记得去诊所包扎后便离开了。没想到第二天,他却摊上了大事。

司机或被认定担责

“第二天,我们经理给我打电话说,乘客家属找来了,说依姆盆骨粉碎性骨折,而且说我准备用50元私了。”欧阳说,经理质问自己为何当时不打电话给公司?为何不报警?为何不叫120 ?为何给钱?为何没有留其他乘客电话?

“可我开公交车十几年,头次遇到这样的情况,真不知道事情老人摔得这么严重,我只是做了我觉得该做的事,也没有想到要留证据,我太冤枉了。”面对诸多疑问,欧阳懵了。

昨日上午,营达公交公司的江经理介绍,由于事发公交车上的监控每5分钟抓拍一次,他们核查后发现,并没有拍到事发当时的画面。如今,确实没有任何证据可以佐证欧阳的说法。

他强调,公司方面曾多次交代司机,遇到这样的情况,无论乘客大伤小伤,都应该第一时间联络车队及安全人员进行协助,并且第一时间报警。欧阳扶老人,还送她回家,特别是最后还留了50元,在没有任何人能为他作证的情况下,这样的行为对其不利。他说,公司不反对抢救伤者,但应该打个电话。

对于依姆,江经理说,因为发生在车上,公司已经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根据责任的具体认定情况,后续费用也不会逃避。

“目前两方各执一词,责任未认定,安全奖先扣了,若真有两个以上目击者证明当时车子是静止的,我们不仅不会给司机认定责任,安全奖也会退还。”江经理说。

家人:老人未下车,车子就开动

昨日记者来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见到了已经做完手术的依姆。依姆告诉记者,当时自己要下车,但是还没有下,车子就开动了,她就摔了。

据其大儿子陈先生介绍,事发当天下午四五点,他的三弟到家后,看到老人躺在床上,口吐白沫,赶紧送到医院,后来诊断是骨盆粉碎性骨折。一问才知道,是在公交车上摔倒了。

“母亲是市劳模。”陈先生说,母亲清醒后,告诉他事情经过,当天她和平日一样到高盖山烧香,坐车到了上海街道公交站准备下车,结果还没有下车,车子就开动了,她就摔了。对于司机后续的处理,大儿子说,听老人说司机人很好,抱她回家,喂她喝水,给她50元包扎手。他说,家人也曾到公交公司要求调监控视频,但是公交公司说没有抓拍到。

大儿子说,老人在公交车上摔倒,公交公司肯定要负责,目前费用已经要7万元了。他觉得司机当时没有打120,做得并不对。他们希望公交公司能够履行应尽的义务。

目前司机、老人家属、营达公交公司三方都希望能找到目击者,还原事情的真相。对此,福州晚报也呼吁,如果您是这起事件的目击者,请及时拨打福州晚报热线968800,解开谜团。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