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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江阴渔民误捕体重约30公斤的国家保护动物海豚

2015-12-10 21:14:43 郑昌烨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福建福清江阴渔民误捕体重约30公斤的国家保护动物海豚

近日,福清江阴渔民误捕体重约30公斤海豚 ,福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江阴中队与江阴边防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处置。 郑昌烨 摄

中新网福清12月10日电 (郑昌烨)福建福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中队10日对外透露,近日,兴化湾江阴半岛有渔民误捕一只海豚。当地从事捕捞作业多年的老渔民称长这么大都没见过。

冬日,福清江阴镇东宵自然村渔民李本忠像往常一样到兴化湾进行捕鱼作业。上午10时许,老李突然发现海面上有条“大鱼”在慢慢游动,赶紧把船靠过去把这大鱼捞到船上,就带在自己的渔获上岸,周围的渔民看到说这条“大鱼”可能是鲸鱼或是海豚,属于国家保护动物,让其赶紧报告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随后,福清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江阴中队与江阴边防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该“大鱼”为海豚,据目测,该海豚的头部,鳍部都有明显外伤,且生命迹象已经不明显了,没过多久就死亡。

经鉴定,该海豚学名为东亚江豚(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国际野生动物红皮书,2011年名录ver3.1——易危(VU)),总长约150厘米,体宽约22厘米,体重约30公斤。

据介绍,由于福州新港码头地处江阴半岛,附近海域为国际航道,可能是海豚误入航道被经过的轮船撞击后受伤而被附近渔民捞到岸上。

鉴于海豚为保护动物,禁止私自捕捞食用或贩卖,渔政部门与边防所工作人员找到附近的老乡帮忙,把该海豚就地掩埋,并告知周围的渔民群众遇到类似情况不能私自捕捞食用或贩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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