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委宣讲团赴闽清宣讲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2015-12-08 10:21:32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2月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永臣)昨日上午,市委讲师团团长王春生赴闽清县宣讲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闽清县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宣传委员及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共计150人参加了本次宣讲报告会。 宣讲会上,王春生围绕“十三五”时期发展环境和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主要考虑,“十三五”时期的发展理念、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需要着力解决的重难点问题三个方面,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 据悉,下一阶段,闽清县委也将选调政治素质强、理论和政策水平高的领导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组成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深入各个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干部群众中面对面宣讲。在闽清县干群中掀起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热潮,切实把该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并紧密联系当前各项工作,作好贯彻落实。 |
相关阅读:
- [ 12-05]福州市委宣讲团成员宣讲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 [ 12-05]福州市委宣讲团成员宣讲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 [ 12-05]福州市委常委会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务虚会精神
- [ 12-05]福州市委常委会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经济工作务虚会精神
- [ 12-04]福州市委宣讲团赴台江 宣讲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