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清龙田派出所热心帮扶社区戒毒人员

2015-12-08 08:22: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2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则周)12月3日,在福清市龙田派出所,40多岁的张某不停地向翁国华所长和其他民警道谢,说到动情处,眼里满是热泪。

原来,张某曾多次吸毒,致幻后常失去理智,出手伤人,其父母、妻儿都被折腾得苦不堪言,先后搬出去居住。今年7月初,警方送张某去戒毒所强制戒毒前,他被检查出患有肺结核病。因此,福清市强制戒毒所暂缓收治,张某转为在社区接受戒毒。

翁国华告诉记者,让吸毒人员在社区接受戒毒难度不小,但为了保障张某及其他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更为了让其戒掉毒瘾,民警费尽心思。翁国华和教导员吴章明多次联系戒毒所和福清医院的医生,咨询怎样对症下药。每天,民警都要跟踪张某的戒毒情况。起初,张某很不配合,甚至用利器刺向民警,被制住后还向民警吐口水。即便如此,民警仍知难而进,让其按时打针、吃药。同时,民警和社区人员还热心联系医院,治疗他的肺病。

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张某毒瘾有所减轻,肺病也治好了。而后,福清市强制戒毒所将其收治。

12月3日,初步成功戒毒的张某来到龙田派出所向民警道谢。见到他身体结实了不少,面色也正常了,翁国华感到欣慰,告诫他以后千万不要复吸,好好过日子。张某听了,不住点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