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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团旅游维权提示:注意“车游”“远观”等字眼

2015-12-05 08:58:36 祁正华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祁正华)“对宣传的‘车游’‘远观’,还有说入住的酒店是‘准四星’等这些要注意,不要上当。”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福州市旅游局组织五城区旅游局及部分景区,在三坊七巷开展出游提示宣传,为市民出游提供咨询帮助。

据介绍,市民在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注意合同中是否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如果有自费项目,游客可以不接受,但是接受的必须要求旅行社标明自费项目的名称、价格。

市旅游局提示,参观、游览、娱乐项目要明确时间、主要内容和门票是否含在团款中,针对“车游”“远观”某景点的可以拒绝。在住宿方面,应注意饭店的标准或星级、价格,不接受“相当于三星”“准四星”“待评五星”等表述。签完合同后,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盖旅行社公章,以确认合同真实有效。并要保留好发票、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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