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无照被查工商罚宽带运营商 法院:证据不足
2015-12-03 08:15:3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2月3日讯(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鸿星)长乐某通信运营商为当地一家无证网吧提供宽带接入服务,被长乐市工商局罚款20万元。该通信运营商不服,诉诸法律,日前,福州市中院终审认定工商部门的处罚依据有问题,撤销了处罚决定。 查处无照网吧 想罚通信运营商 2008年6月,某通信运营商与林先生签订协议,为他提供宽带光纤接入服务,服务地点为长乐市文武砂镇八站。 2012年11月12日,长乐市工商局向该通信运营商送达抄告函,告知对方:该局对位于文武砂镇广播电视站对面民房的无照经营网吧进行立案调查,要求停止向林先生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当日,通信运营商停止向林先生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同月23日,长乐市工商局对林先生无照经营网吧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取缔该网吧,并没收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主机和显示器,对他处以1万元的罚款。处罚决定书副本未抄送给通信运营公司。 2013年6月,林先生通过网点续费后,该通信运营公司恢复向他提供宽带接入服务。 2014年2月28日,长乐市工商局向通信运营公司送达抄告函,告知对方:该局对位于文武砂镇广播电视站对面民房林先生经营的网吧进行检查,发现其未办理营业执照,现已立案调查,要求通信运营公司停止向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2014年3月3日,通信运营公司对林先生使用的宽带作出拆机处理。 同月18日,长乐市工商局对林先生无照经营网吧进行行政处罚,取缔该网吧,没收暂扣的拼装电脑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47万多元。处罚决定书副本未抄送给通信运营公司。 2014年6月,长乐市工商局对通信运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924.24元、罚款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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