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建师大学生杀辅导员是谣言 校方正在追查源头

2015-12-03 08:00:19 陈木易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木易) 昨日下午,一条“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五楼发生一起杀人案件”的消息在网上传播,引发大家关注。记者从上街公安分局、福建师范大学宣传部了解到,该校并未发生杀人案件,此消息系谣传。

网传信息称,事件发生在福建师范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时间是下午4点多,被杀者是该学院一名陈姓辅导员,行凶学生姓潘,今年读大三,是一名学生干部。

记者多次拨打信息中留下的电话号码却一直无人接听,随后关机了。经知情人核实,该号码就是上述信息中“行凶学生”的手机号码。

之后又有消息称,昨日并未发生杀人事件,而是潘姓学生和辅导员起了冲突,后被人拦了下来,事件惊动了学校保卫科。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上街公安分局的民警以及福建师范大学宣传部工作人员,据他们表示,并未发生网传的杀人事件。

昨日傍晚6点多,福建师大宣传部工作人员核实后对晚报记者进行了情况说明。据该工作人员表示,潘姓学生因患抑郁症,目前正处在请假治疗期间,但昨日下午4点40分左右,该学生返校并坐在理工楼北楼五楼栏杆外沿,半小时后回到楼内。学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获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联系学生家长,指导学院做好相关后续工作。

该工作人员称,出现“辅导员被杀”这样的消息,他们也感到莫名其妙,目前他们正着力追查假消息的源头。

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林告诉记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