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警方严查高速路危险驾驶 超速100%被记12分
2015-12-03 07:46:3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相关新闻: 男子超速一倍行驶被直接扣证 罚款1500元记12分 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向司机分发安全驾驶宣传册。 福州新闻网12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文/摄 通讯员 榕警 陈修文叶炜华)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昨日上午,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福建交通广播电台在温泉公园联合举办以“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大型集中宣传活动。与此同时,交警部门根据部署,开展了集中宣传和违章查处行动。 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鼓楼大队民警,在永安街温泉路路口开展整治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驾驶超标电动车或摩托车闯禁行、违规载人等各类危险驾驶行为,共开出60多张罚单。一名70岁依姆驾驶二轮轻便摩托车被民警拦下,经查,其驾驶证已于2006年过期,摩托车也已逾期2年未年检,民警当场扣下了该车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昨日上午,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在青口服务B区开展“拒绝危险驾驶”统一行动,现场共纠违138起,其中超速行驶45起(其中1起超速80%以上),占用应急车道行驶28起,未系安全带26起,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35起,其他违法4起。 上午11时左右,25岁的林某强驾驶闽A102N7小车在限速80公里的路段超速行驶,时速达160公里,超速80%以上,被依法处以扣留驾驶证、罚款1500元及记12分的处罚。 昨日上午,福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在祥谦收费站和青口服务区、平潭收费站对过往车辆进行宣传教育及整治,并设置5个临时执勤点,共查处违法283起,其中超速132起,在应急车道行驶42起,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35起,疲劳驾驶29起,违停5起,其他违法4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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