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可在自贸区福州片区办结
2015-12-03 07:22:5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12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近日,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申报、并联审批、统发证照”。这意味着253项以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后在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就可以办结,实现“办事不出区”。该项工作有望于年底前启动受理。 7月,省政府印发福建自贸试验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授权福州、厦门、平潭三个片区管委会实施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包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核准登记、广告许可审批、加工贸易许可、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等,涉及工商、卫生、教育、文化、海洋渔业、农业等领域。 |
相关阅读:
- [ 11-04]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完成跨境电商“直淘”首单贸易
- [ 11-04]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启动跨境电商保税进口业务
- [ 11-04]中国银行福建分行作为唯一合作银行成功对接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 [ 11-03]自贸区福州、平潭片区首批“进口直通”货物通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