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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国税”“地税”:携手合作共促福州发展

2015-11-30 07:24:08 欧阳进权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联合分析服务发展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成立分析团队。国地税轮流主导,共同召开合作分析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对当季组织收入过程的亮点、重点、难点进行交流;加强不定期收入形势会商沟通,为联合税收分析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数据交换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国地税双方于每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交换上月税收会计统计报表数据以及月度入库数、增长率,累计入库数、增长率等关键指标数据;同时对行业数据、税种数据以及区域数据加以整合,提高了信息共享度,解决了过去由于数据限制分析不到位的问题,为联合税收分析提供了机制保障和数据支撑。

三是拓展税收分析机制,打造分析精品。国地税针对福州经济情况,重点开展收入质量分析、宏观税收分析、经济税收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征管效应分析。目前已联合撰写2015年一季度、上半年和前三季度等3篇福州税收分析专报,以更全面的数据和更深入的分析,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深化税收合作机制,推进成果升级。福州市国地税逐步加大税收分析领域合作,从历年的纳税百强分析拓展到包括季度税收收入分析、年度纳税百强分析、重点税源分析等多层面多项目合作体系,还针对主要税种、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或区域税收,每年选择若干课题开展专题税收分析。从11月起,推出了国地税税收快报工作,在月初即可实现全市税收情况的联合直报。

信息共享防控风险

一是共同应用“福州市涉税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依托该平台实现国地税双方及时共享纳税人基础信息、申报纳税信息、评估应对中发现的涉税风险信息等。2014年6月该平台开通至今,累计共享国税部门信息16种共644877条,地税部门信息14种共391220条。福州市国地税还搭建了福州自贸区国地税数据共享平台,双方定期传送、共享国税14类82项管征信息和地税13类66项管征信息。当前该项工作已在自贸区先行试点,成熟后将向全市推广。

二是联合采集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福州市地方税收保障实施办法》从2011年4月15日起开始实施,规定全市33个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向国税局和地税局提供72项涉税信息,10个政府部门应协助福州市国税局和福州市地税局的28项具体税收征管工作。目前,各政府部门(包括国地税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已通过该平台上传涉税信息326万条。市国地税部门充分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开展税收风险管理。比如市国地税局从市财政局和市土地收储中心获取116条福州市城区土地收储资金拨付信息,共补交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合计1.68亿元。在第三方信息充分交换的基础上,从2015年6月1日起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实现无纸化出口退税,企业申报退税时只需提供通过税控数字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电子数据,纸质资料留存备查即可,明显简化了流程。截至10月底,已审批无纸化申报580户次,退税额1.58亿元,免抵税额66.36万元。

三是协同开展风险应对。国地税双方建立了税收风险项目协同应对制度,对总局推送的税收风险任务,涉及双方共同管辖户,共同开展风险应对。同时,建立案件移交制度,双方在开展风险管理工作中发现属于对方管辖的涉税风险线索时,通过书面形式将线索和相关证据资料移交给对方,同时将应对情况书面反馈给移交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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