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市民“农家乐”吃到孔雀肉 担心触犯法律

2015-11-27 09:51:57 周德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这只蓝孔雀被摆在农家乐店门外

海峡网11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德庆/文 毛朝青/图) 大家都知道,孔雀开屏,美丽至极,这是一种观赏鸟类。可当孔雀被端上餐桌,食客们又是怎样的心境?

前日晚,在福州晋安区新店镇一家“农家乐”首次尝到孔雀肉的一位网友,他心里想的,可是“肠子都悔青”了。他怀疑,自己吃下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自己的一时嘴馋可能触犯了法律。昨日,海都记者实地调查得知,这家“农家乐”出售的“柴火孔雀肉”,用的是蓝孔雀,源自南平市顺昌县江墩村的一家正规养殖场,售价每斤约百元。

待下锅活孔雀摆在店门口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了这家“农家乐”,其装修一般,周围是一片排档,店门口一个笼子里就关着一只孔雀。这只孔雀的羽毛呈浅灰色,重约六七斤,旁边立着一面广告牌,称“柴火孔雀肉,午餐和晚餐时间段,可享受5折不等优惠”。

该店经理称,“这是人工养殖的蓝孔雀,早上才从南平顺昌县江墩村运过来。绝对不是绿孔雀。”该经理说,该店主要经营柴火鸡,“柴火孔雀肉”是店中特色,“每斤折后约百元,野生动物是没这么便宜的。”

据记者了解,在国内,野生绿孔雀主要分布在云南,数量不足百只,是“珍稀国宝”。

蓝孔雀养殖 已成闽北致富产业

根据该店经理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上提供蓝孔雀的养殖场。对方说,他们经营蓝孔雀养殖场已经多年,有依法办理的“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

记者从林业部门了解到,蓝孔雀确实在允许商业性利用驯养的野生动物名录中,但经营者需依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无证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属于非法行为。

记者从顺昌当地政府获悉,当地养殖蓝孔雀已有近10年历史,一些养殖场规模可达万只,产值超百万元,已成为一些村民致富的特色产业。此外,在南平的武夷山、建瓯,三明的永安等地,也有不少农民养殖蓝孔雀。记者联系到的养殖场,确属正规孔雀养殖场。

“蓝孔雀肉好吃吗?”记者在这家“农家乐”随机采访数十位吃饭的客人,多数人说,“没吃过,孔雀开屏这么漂亮,还是留着观赏好。”该店经理说,“人工养殖的孔雀,吃起来像是披着孔雀羽毛的鸡的味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