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刘世泉 实习生 陈丽真) 因一个学生上课讲话,班主任罚全班学生抄词语500遍。昨日,晋安教师进修附属小学三年(2)班的家长小陈(化名)反映,他的孩子遭班主任林老师“罚屋及乌”。对此,涉事的林老师表示,已联系家长,学生可以不抄写。 小陈说,23日晚,他的孩子晚饭都没吃完就跑去写作业,他一问才知,因上课时有学生说话,班主任林老师很生气,罚全班学生抄写一个词语500遍,不算上每遍需标记的序号,共1000个汉字。“孩子犯错可以罚,但这样的方式是不是有些不妥?”小陈说,为此事曾有其他家长打电话给林老师,但电话一直未打通。 就此事,记者与涉事的林老师取得联系,她承认确有此事,“上课时看到有学生讲话,我有点生气,所以才这么罚。”林老师说,不过当天晚上她已在家长的QQ群里发了消息,表示无法完成罚抄的学生,可以不抄写并早点休息,她也不会处罚没抄完的学生。“那天晚上手机放在包里,没接到一些家长的电话,之后我已一一回电说明(此事)。” 记者将上述情况向该校教导处反映,对方一名负责人表示,此前未收到相关投诉,了解相关情况后给记者回复,后记者再次联系时,该负责人称已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校方关于此事的回应。 对于此事,福师大教育学院的张荣伟教授表示,孩子犯错了,确实需要处罚,但一个孩子犯错,全班抄写,这样有点不合适,“有时候,老师打也不是,骂也不是。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怎么处罚需要把握一个度。” |
相关阅读:
- [ 11-23]期中考历史科目不及格 福州一高中生被罚抄2万字
- [ 04-03]连江中学生被罚抄单词 上12345网站投诉老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