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2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秀冰)福州三个工地施工现场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扬尘污染事件。盖山镇政府、福建省龙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二建建设集团公司、福建省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昨日被省住建厅通报批评。 仓山“双湖路”项目拆除工程业主单位为盖山镇政府,盖山镇政府委托当地村民实施拆除。工人用挖掘机清运房屋的旧料钢筋和砖瓦、渣土,施工现场未认真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导致扬尘污染。 长乐市首占新区海峡路和谐路口工地的施工扬尘污染有几个原因:一是首占新区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支路未动工,但周边房产项目已开始施工,车辆通过支路时携带泥土进入城区主干道;二是路面保洁工作未跟进,新区所有道路均未配备洒水车进行清洗抑尘;三是部分渣土车未封闭运输,发生“滴、撒、漏”现象,造成道路污染;四是附近龙芝嘉华、富阳小区两个房屋建筑项目正在挖地下室,部分渣土车未净车出场,车辆未进行封闭覆盖,造成扬尘污染。 台江区红旗新村8号楼加固工程则是因为现场未设置喷淋系统,围挡设置不符合要求,现场土方裸露堆放未覆盖,施工作业过程中无降尘措施。 省住建厅对施工防尘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盖山镇政府、福建省龙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二建建设集团公司、福建省建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省住建厅还责令长乐市住建局对存在不文明施工行为的龙芝嘉华、富阳小区两个项目的施工单位福建省龙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二建建设集团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
相关阅读:
- [ 11-25]福州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督查工作
- [ 11-25]漳浦南溪支流污染追踪 记者实地走访列出排污清单
- [ 11-24]“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能再走了
- [ 11-24]巩固发挥生态优势走绿色发展新路
- [ 11-20]环保部通报24件环境违法案 涉哈尔滨广州等地市
- [ 11-20]漳浦南溪支流污染初步锁定4类污染源 未找到集中排污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