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立体绿化技术主要覆盖公建设施 自行添绿有讲究

2015-11-24 07:25:51 孙漫 祁正华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立体绿化技术主要覆盖公建设施 自行添绿有讲究

  目前我市开展立体绿化的建筑多为温泉博物馆这样的公共建筑。

福州新闻网11月2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孙漫 祁正华/文 俞松/摄)空中花园、外墙美化,随着立体绿化的概念悄然兴起,放眼榕城,绿意越来越浓。看着经过整治,已经披上“绿装”的小区、楼房,一些市民也跃跃欲试,想在自家小区内也玩一把“3D”美景。市民们绿化花化的热情值得称道,但如何规范开展立体绿化,规划、园林部门有话要说。

立体绿化技术含量高

目前主要覆盖公建设施

3年前,这里的绿化率几乎为零,现在,每个人拥有了近6平方米的绿化面积,已经开展立体绿化的庆城花园成了许多福州市民心中的“样板”。但市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我市,立体绿化是公共建筑物先行,居民小区基于建筑老旧及成本等原因还尚属少数。

“我们施工的立体绿化也大多是单位或公共建筑设施,能做立体绿化的居民小区屈指可数。”曾负责省住建厅屋顶容器式立体绿化、福州温泉博物馆屋顶绿化、仓山万达屋顶绿化等项目施工的厦门中卉生态景观有限公司福州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吴美强告诉记者,对于居民小区来说,立体绿化难度相对较大、技术含量也较高。“墙面绿化较为专业,屋顶绿化也不是简单的‘空中菜园’。”

居民楼立体绿化

须考虑安全、防水等问题

“立体绿化并不是简单弄一堆土到楼顶,就能开始种花草。”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不仅容易引发所有权纷争,还容易带来房顶渗漏、墙体破坏、后续维护等问题。该负责人表示,居民若有立体绿化意愿,可具体向各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咨询,“立体绿化目前主要是结合小区的环境综合整治一并进行。”

记者了解到,市园林局曾下发了一份《福州市住宅环境绿化实施要点与技术导则(试行稿)》,其中提出,“使园林绿化空间由平面向立体发展,提倡建立架空层花园、平台花园、屋顶花园、阳台绿化及其它绿化形式,最大限度提高绿量。”上述负责人说,这其实是鼓励市民自行添绿,但需小区物业或业委会同意,不要影响其他住户,不鼓励在老旧小区、在末经荷载检测小区实施屋顶绿化。

该负责人建议,虽然目前市民自发的楼顶绿化尚不需审批,但想建花园或菜园,在规划设计时,可向住建或房产部门咨询,并通过查看楼房设计等,核实其原先设计是否能承受将要建设的绿化荷载重量,以确保建筑安全。防水渗透措施也需周密设计,植物根系有很强穿刺能力,很多防水材料经受不住。

考虑到目前立体绿化隔热技术的建造和维护成本偏高,该负责人建议,实施立体绿化前,最好先向所在区环境综合整治办咨询。

生态容器、植物种类

选择有讲究

“虽然现在住宅小区的立体绿化尚不普及,但发展空间非常大,居民的阳台和楼房屋顶都可以自己做。”吴美强介绍,屋顶绿化和地面绿化有很大区别,国家也有着严格规定。

“居民可以利用市场上的新型容器来解决荷载、防水、防根穿刺等传统绿化问题。”据吴美强介绍,市场上已开发出多种适合建筑绿化的新型生态容器,如屋顶生态容器和墙壁生态容器,都很好解决了传统绿化带来的建筑承重、防排水、防根穿刺、植物水分供给、保温隔热等各种难题。经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认证,容器式屋顶绿化产品能降低内表面温度4℃~5℃,减少屋顶热传量80%以上,有效改善室内热环境,降低屋顶能耗功效。

在本月颁布的《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实施城市立体绿化暂行办法〉有关规划管理意见》中,还考虑了我市台风多发的情况,50米以下(含50米)公共建筑和12层以下(含12层)保障性住房及绿色建筑项目才需实施立体绿化花化,植物种类也选择了树叶小、受风面积小的植物,“所有花池都是轻型材料,不破坏墙面原有防水和主体结构,很大程度上可抵御台风侵袭。”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在进行立体绿化时,可参考《意见》中的各种形式,为了让立体绿化种类更为丰富,目前他们正在考虑加入多肉等植物,让榕城四季变得更美。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