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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部门解读《意见》 强化福州新区用地用海用林保障

2015-11-22 08:34:53 祁正华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强化用地用海用林保障

《意见》明确“强化用地用海用林保障”,省政府支持福州新区用地方面有以下三大政策。

福州新区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列,省里统筹,不足部分可申请追加,应保尽保。体现了只要新区建设项目真实可靠,省政府将统筹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并保障到位。

为支持福州新区发展,同意本地暂时难以安排补充耕地落实占补平衡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申请先从省级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中安排补充耕地周转指标,2年内返还;新区可将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和变更为未利用地的废弃园地等整治成耕地实施占补平衡。

为支持新区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如商业、经营性房地产用地等),促进项目用地报批,省里支持新区增减挂钩指标的可先用后补、按规定应使用增减挂钩指标的行动计划项目,按最高限价仍无法调剂购买的,由市、县(区)政府出具承诺书,先行办理用地审批,以后购买指标补足。

明年底前

完成新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上述负责人介绍,市国土部门将积极配合,大力争取国家和省里对新区用地方面的重大政策支持,进一步沟通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争取市国土资源局之前提请上级支持的增加福州新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本农田布局优化、核减耕地保有量等一系列政策倾斜,破解土地制约瓶颈,扩展发展建设用地空间,保障福州新区用地需求。

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快划定福州新区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并指导其他县(市)区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务必在2016年底前结束。

指导并开展各县(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在国土部、省国土厅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福州市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完善“多规合一”的成果,健全新区规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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