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张罚单处理结果不同?去年12月前交警窗口不扣分
2015-11-20 09:39:0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涂明) 昨日上午,福州余先生到鼓楼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办理违章,被告知去年12月1日之前的两单“违反禁令标志”,在该大队办理只罚款不扣分,而在派出所窗口处理要扣分。余先生感到纳闷:“为何同一张罚单,到交警大队和到派出所办理,情况不一样呢?” 余先生说,他是昨天上午9点多到鼓楼区交警大队窗口的。窗口民警说,排队办理违章的人太多,上午已经排满了,让余先生下午2点来办理。 余先生觉得麻烦,便问能不能去派出所窗口办理。窗口民警回答说,派出所可以办理,排队的人也少,不过建议他还是到交警大队窗口或通过互联网办理,因为到派出所处理,他在去年12月1日之前的两单违章要扣分。 为何同一张罚单,交警大队和派出所窗口处理结果各不相同呢?福州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根据违法类型和违法时间,一共有四种情况,12月1日前不扣分的、12月1日前应当扣分但不扣分的、12月1日后不扣分的和12月1日后扣分的。目前,派出所、各交巡警大队窗口均能处理违章。但此次调整后,派出所窗口权限被上级限制,只有车辆违停处理模块和扣分模块,对于涉及扣分的交通违法,无法分辨12月1日前应当扣分但不扣分的违法,只能进行扣分。 □小贴士 车辆违法罚款 上网可处理 交警人士提醒,目前私家车的记分违法和不记分违法处理,市民无须前往窗口,可直接选择网络处理和手机APP处理。 其中,网络处理方式有三种,登录“福建省网上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缴纳罚款信息平台”(网址:http://gacljtfk.fjgat.gov.cn:8081)、“福州市道路交通违法处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jxj.fuzhou.gov.cn/),上述两个网站可以处理不扣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福建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fj.122.gov.cn/),可以处理车主本人的交通违法,但罚款要在200元以下,200元以上的交通违法必须前往窗口处理。 手机处理方式具体为:目前,省交警总队推出一款手机APP,“福建交警罚没”,可以处理不记分交通违法。 |
相关阅读:
- [ 11-18]因财务造假丑闻 日本东芝或将面临史上最大罚单
- [ 11-17]虚假代言的赵忠祥能否领到首张罚单
- [ 11-17]虚假代言的赵忠祥能否领到首张罚单
- [ 11-14]“山寨”停车场开六年多车主吃罚单 已暂停营业
- [ 11-14]“山寨”停车场开六年多车主吃罚单 已暂停营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