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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秒杀”成功却迟迟不发货 卖家:因员工失误

2015-11-20 08:03:37 任思言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1分钱秒杀到榴莲

却被要求退款

林小姐告诉记者,她在“双十一”前,收藏了一家名为“果郡王旗舰店”举办秒杀活动的链接。“他们家的‘泰国金枕冻榴莲’在‘双十一’凌晨整点秒杀只需要0.01元,限量30名。”

“双十一”零时秒杀活动一开始,林小姐就立即用手机下单,结果抢到了一份价值为59元的榴莲。“当时我买了榴莲之后就去买别的了,也没有在意这家店的成交量。”

可直到18日,林小姐购买的“泰国金枕冻榴莲”还一直处于“买家已付款”的状态。“我想卖家这几天肯定忙着发货,我晚几天收到也没关系。”林小姐告诉记者,18日当天,她接到一个400开头的电话。“是语音电话,录音合成的,电话里说是‘果郡王’家的,称我购买的榴莲因为员工一时失误,库存设置错误,要求我退款。我当时还以为是骗子,就挂掉了电话,结果对方一直打来。”

林小姐说,她查看订单发现,页面已被卖家改成“‘双十一’秒杀致歉”,上面是一名员工“小朱”的致歉信,称“双十一”当晚,由于工作失误,店铺零时秒杀冻榴莲的库存设置错误,原限量30份的1分钟秒杀活动30分钟内被拍下了7万多份。在道歉信里,“小朱”请求“看到这个页面的亲们理解,并能申请退款”。

林小姐说,商家还给出了退款后的补偿方案:一是对于理解店铺错误不予追究并申请退款的客人,予以永久VIP,永久全场9折;二是对不满意9折的客人,赔偿10元无门槛店铺优惠券,优惠券永久有效。

网友对商家行为表示质疑

虽然商家给出了退款后的补偿方案,但林小姐对商家解释表示质疑:“库存设置错误可以下架啊,卖家的解释太牵强了。”

在新浪微博上,记者还看到不少在这家店里以1分钱的价格抢拍到榴莲的网友留言,有网友质疑这是商家的营销手段;有网友表示,1分钱的东西,不要也罢,但希望卖家能给出良好的态度,而不是用毫无感情的语音电话来通知顾客退款。还有的网友表示,自己选择了退款,商家也送了10元代金券,结果在购物时却发现商家把原来0.5公斤9.9元的柠檬下架了。“这分明是诱导我们继续在他的店里花钱买东西啊。”

“明明是商家的错误,凭什么要消费者来承担?说好的契约精神呢?”林小姐质疑道。

律师:

卖家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征全。王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网购消费者只要拍下商家出售的商品,买卖合同就成立,卖家应该按照合约发出符合规定的货物,否则将视为违约,除了要求对方道歉,消费者还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卖家认为有失公平,可以拿出证据,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变更或撤销买卖合同,而不是单方面撤销买卖合同。”

王征全认为,虽然秒杀的一般都属于明显低价的商品,但给卖家带来了客流量,属于一种广告营销行为,在“双十一”这样重大的促销活动中,卖家和网站都应该去核查商品促销的方案,发生这样的问题,卖家和网站都应承担一部分责任。“网站应该出台相应措施,对促销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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