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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装“电子警察”抓违停?部门:此消息不实

2015-11-10 07:51:33 谢星星 陈敏灵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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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1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 陈敏灵)“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禁止非公交车辆停靠,一旦被拍最高处罚1000元。”近日,一则公交车上安装“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抓拍公交站台附近违法停车的消息在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内热传。记者昨日从交通部门了解到,此消息属谣言,目前我市并未在公交车上安装此类探头。

昨日,记者乘坐了10路、18路等多路公交车,均未发现公交车前挡风玻璃上安装有抓拍装置,各公交企业也纷纷表示公交车辆并未安装过视频监控装置。

随后,记者还咨询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福州还未采取在公交车上安装视频监控的措施。尽管公交车上没有安装专门抓拍违停的装置,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其他车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将依法记3分、罚款150元的处罚。

虽然此消息不实,但昨日不少市民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支持采取此种措施以保障公共交通出行。“现在公交站台旁边私家车上下车的太多了,经常会影响公交车停靠。”李先生说,不仅公交站台,公交专用道也经常被私家车占用,“如果可以利用视频监控装置来保障公交车通行,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我市公共交通优先通行,近年来,交警部门在城区加大增设公交专用车道,在专用时间内,只准许公共汽车、校车和大型载客汽车行驶,沿线机动车如进出需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借道后应迅速驶离公交专用车道。对违反上述规定驶入公交专用车道的其他车辆,警方对其依法处以150元罚款并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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