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壮大规模显著 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239家,2014年销售收入(含交易额)660亿元,带动农户90.4万户。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111家,其中10亿元以上的10家。全市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5家,其中国家级9家。全市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740家,成员总数2.7万个,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3家。 福州市不断加快农业园区建设步伐,形成了福清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福清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连江省级农民创业园及罗源、长乐、闽侯、闽清、永泰、仓山、晋安、马尾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闽侯、闽清、罗源、永泰4个市级农民创业园,建成了一批高起点、高标准的重点项目。 我市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着力打造“依山、傍水、沿江、滨海”四大都市休闲农业产业带。全市已建成各种休闲农场(农家乐)436家,闽侯县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仅去年,我市建成各种休闲农场163家,农家乐273家,总投资规模达190亿元,带动就业近万人,年游客量近800万人次,年营业收入18亿元左右。 对台交流先行先试 “十二五”期间,福州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先行先试,以榕台农业合作交流示范带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合作共赢。2015年4月21日,福建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翻开榕台农业合作新的篇章。市政府纵深拓展榕台农业合作,主动融入自贸区发展,大力推进“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 截至目前,福州累计落地台资农业项目507项,总投资8.9亿美元,合同台资6.4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1亿美元,农业对台合作总量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涉及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农产品营销等领域。尤其是国家级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全园共有合作、合资、独资农业企业70家,总投资3.97亿美元,利用台资1.91亿美元,共引进台湾品种570多种、技术80多项、设备320多台(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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