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4日讯(福建日报 陈则周) 平常在路边停车,不少司机会注意禁停标志,却很少去留心是否压到了盲道。连日来,福州市交警支队民警在全市查处了多起占用盲道违法停车行为,多名司机因此受到了处罚。 10月29日下午3时许,记者随鼓楼交警大队民警在湖东路、尚宾路等禁停路段沿线巡查。其间,民警发现闽A835BR、闽A013C3、闽A5370L等8辆车违法停放在人行道上,人行道上的盲道也被这些车辆占用。在拍摄取证后,民警给这些车辆开具了《拍摄交通违法告知单》。上述车辆司机需要在车辆年检前处理罚单,将被罚款150元并记3分。 |
相关阅读:
- [ 11-03]福州专项排查占用盲道 确立常态化机制确保畅通
- [ 11-03]福州8名司机占用盲道停车被处罚 均被记3分罚150元
- [ 10-30]违停人行道将被锁车、拖车 20日以来查处近两百起
- [ 10-16]盲人节不能仅仅停留在盲道上施经
- [ 09-13]福州将多举措整治盲道占用 盲道不再变“忙道”
- [ 07-20]福清盲道 何时才能使人不“迷茫”?
- [ 07-10]运钞车停车位占位人行道 覆盖盲道合不合理?
- [ 05-15]修盲道重要,尊重盲道更重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