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除四害经费、拆迁受贿 福州晋安多名公职人员被查
2015-11-04 07:47:3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1月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梁辉许娴)2009年至2014年,晋安区爱国卫生办公室原主任林某某(正科级)利用负责爱卫办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下属业务科长王某某(副科级)和爱卫办科员黄某某,串通福州一灭鼠消毒有限公司老板侯某某、柳州一消杀药剂厂销售人员刘某,虚增除四害经费,先后十几次套取财政资金共计63.98万元,当作爱卫办工作人员福利费、年终奖及用于个人私分。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对林某某、王某某、黄某某、侯某某4人立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目前案件已移送该院公诉科审查起诉。 日前,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一起拆迁领域行贿、受贿案件。据查,2007年,晋安区鸿鹏福五金厂老板谢某在福州市机二三环项目拆迁过程中,通过晋安区文体局原党委书记何某某(正科级)联系到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工作人员王某某及晋安区鼓山镇重点办原副主任刘某某,寻求他们的帮助,以多获得拆迁补偿款。事成后,谢某送给以上3人共计46.5万元感谢费。目前,涉嫌受贿与行贿的4人均被检方查处。 |
相关阅读:
- [ 10-30]台媒爆洪秀柱3000万支票真相:预借选举经费抵押金
- [ 10-29]厦门上半年“三公”经费降三成 民生支出占七成
- [ 10-29][反馈]浦城县山后村达上的公厕重建缺乏经费
- [ 10-27]平和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8.4%
- [ 10-27]漳州将对基层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考核 不合格扣减经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