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交通罚单处理要刷二代证 买分卖分驾照将被锁定

2015-10-28 08:56:40 陈恭璋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0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榕交警)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消息,10月30日(本周五)起,全市所有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必须先刷当事人二代身份证,否则窗口将无法处理。目前,身份证读写设备已安装到位。

警方提醒,市民在前往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本人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相关人士介绍,此举是为严格鉴别违法处理人身份,杜绝“买分卖分”。

去年12月,我省对电子监控抓拍的车辆交通违法恢复记分,如何更有效地防止“买分卖分”,一直广受关注。

交警人士介绍,自恢复监控违法扣分以来,警方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会先对违法处理者和监控抓拍的违法图像进行甄别;同时,要求违法处理者必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输入处理者的身份证信息;而对于处理违法所使用的驾驶证,交警要求必须是持证本人到场才能处理,并签字确认。

有人士介绍,此次又增加了刷二代证的环节,更有利于对违法处理人的身份甄别;让违法处理与居民身份证挂钩,更有利于对“一证多车”的监控。

根据违法处理系统,一旦发现一本驾驶证同时给多辆车处理违法或一辆车使用多本驾驶证处理违法时,系统会自动提示,交警会核实、调查。一旦发现相关人员有“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其驾驶证就会被纳入“黑名单”,被违法处理系统锁定一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