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找物流托运时运费480元 收货却变1480元
2015-10-26 09:01:5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10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曾会文)福州一商家从河北进一批货,在网上找了一家北京的物流公司,谈好的价格是480元,结果前日货到时,物流公司人员要求支付1480元。双方协商不下,货物仍存放在物流园。 刘女士在福州晋安区经营一家玻璃配件店,前段时间,她从河北沧州市沧县的厂家进了600公斤的胶带,打电话和北京圣通华宇物流有限公司约定,把这批货从河北沧州运到福州,物流费共480元。 前日,货物到达了福建福创物流园的红中物流公司,刘女士去取货时,却被北京这家物流公司的送货员告知,物流费是1480元,“我们收到的托运单上,写的就是1480元”。“说好的480元,怎么会突然多出了1000元?”刘女士十分不解。 昨日,记者联系了北京圣通华宇物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对方称,当初和刘女士谈好的价格就是1480元,但价格是电话里口头说的,没有凭证,“我们公司在北京,需要到河北调货后,从北京送到福州,因此需要1480元的运费”。 从刘女士提供的托运单照片看,费用写的是480元。 河北那家胶带厂家表示,物流公司人员到厂里取货时,填写了托运单,填的运费是480元,不知为何,到了福州就变成1480元。刘女士怀疑,是物流公司改了托运单上的费用。因还未协商好,刘女士的货仍在物流园。 |
相关阅读:
- [ 10-13]物流公司国庆期间顶风抢建 3000平方米违建被拆
- [ 07-31]物流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百名老人被骗2000多万|福州新骗局大伙防着点
- [ 05-04]【违规】涵江区港头路多家物流公司常年占道装下货
- [ 05-04][举报]莆田涵江港头路多家物流公司常年占道
- [ 04-23]李克强总理来厦考察 自拍幸运女是物流公司员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