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乌贼车”吐黑烟闹市横行 有损福州城市形象

2015-10-25 09:17:42 林新榕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272012@@_A14_hjing5a77

闽A023T3冒着黑烟从二环路驶向杨桥东路

货车闹市拖“黑尾”

昨日上午,鼓楼区杨桥东路上,一辆车牌号为闽A023T3的厢式小货车,喷着黑烟在闹市横行,一路从二环路驶向杨桥东路进入东街口。

海都记者了解到,该车所有人为王某,车辆使用至今已有8年,目前尚有违章记录未处理。记者尝试联系王某,但电话号码显示为空号。

近两年来,海都报推出了“守护蓝天”系列报道,曝光了大量“乌贼车”。但环保和交警部门均表示无法直接查处,因为市民拍的照片还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记者了解到,在厦门市,市民看到机动车排黑烟,可以拍下影像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环保部门可对“乌贼车”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福州需通过尾气检测,才能作为处罚依据。市民呼吁,“乌贼车”已成为城市空气一大杀手,相关部门要真正重视起来,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需要加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