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闽侯大学城:遍地“百元钞” 细看是广告

2015-10-24 08:16:08 徐丰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发“钱”者:广告创意 不知违法

散发该卡片的车行名叫“极炫酷”车行,位于闽江学院东门高架桥下。

该车行负责人黄某承认,卡片系车行广告,具体创意和印刷散发由广告公司操作,模仿百元大钞的外观,就是为了借用钞票的吸引力。对于记者的询问,黄某坦承不知此举涉嫌违法,经记者提醒后,其表示将会停止这种广告卡片的印发。

部门:私用人民币图样 轻则罚款重涉刑

就此事,记者昨日下午联系了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广告处,对方人员表示,随意印发和传播小广告已属违法广告行为,这种广告卡片的“钞票”样式也属违法。

福州警方人士亦表示,“以人民币为噱头印制小广告,诱人捡拾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相关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故意毁损人民币,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均是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市民如捡到或看到“钞票小广告”,可以拨打110报警,由警方进行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