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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海上自行车男子受伤直肠穿孔 经营者不愿赔偿

2015-10-15 07:54:14 卢锃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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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0月1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卢锃)昨日,在福州某高校工作的李先生告诉记者,他10月6日在平潭坛南湾骑海上自行车时,被车上的一根金属柱插入肛门,造成直肠穿孔,但是海上自行车经营者不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骑海上自行车

钢柱插入肛门

李先生说,10月6日上午,他和爱人及两个同事到坛南湾旅游。其间,他和爱人租借魏女士经营的双人海上自行车到海上游玩。

“由于海上波浪起伏,我的臀部滑到了座位后部的挡板上,当时固定挡板的一根钢柱由于其顶上类似螺帽的东西脱落了,钢柱一下子捅进了我的肛门。”李先生说。

李先生说,那个挡板本来就松动了,所以当他坐上去的时候,挡板一下子就塌下去,柱子便顶了出来插入他的肛门。当时他一阵剧痛,一头栽进了海里,由于身上穿着救生衣,他又爬上了海上自行车。他一摸屁股,发现都是血,此时他已经无力再和妻子一起踩着水上自行车回去了,他们便在海上大声呼救。

李先生的妻子胡女士说,当时他们四处观望,附近并没有救生船只,出租海上自行车的那些人员也没来救他们。李先生疼得坐不住了,便下水努力往岸上游,离岸边约5米时,被同事拉到了岸上。胡女士说,她被附近的一艘电动船连车带人拉了回来。

李先生说,他到了岸上后,经营者魏女士的家人背了他一段距离,李先生的同事拨打120。胡女士说,在她的一再要求下,魏女士的父亲陪同他们到了平潭县医院,魏女士也赶到了医院。

经营者声称

没说过“负责到底”

李先生告诉记者,由于伤势过重,平潭县医院建议他们到福州治疗,他们当日下午到了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但是海上自行车经营方无人陪同他们前往福州。“在平潭县医院,魏女士曾经表示她会负责到底。”胡女士说。

昨日李先生出院回家,记者看到了他的出院记录,出院诊断书上写着:“直肠穿孔;创伤后伤口感染(肛门伤口);贫血。”胡女士说他们目前已支付了1.7万多元的医药费。

“可是,到了福州后魏女士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她对我们说,她没有办法赔偿,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并且说我们可能是在路上或在海里受伤的,这是想要推卸责任。”胡女士说,住院期间,魏女士曾让她的一名朋友到医院看望李先生,但未提及赔偿的事情。

记者昨日致电魏女士,她说:“李先生骑海上自行车的过程中有跳入海中游泳,前一段有海风,海水中有钉子、树根、塑料管等各种物体,估计李先生是被这些东西给伤到了。海上自行车上的钢管怎么可能捅进他的肛门?”

对此,李先生说,他前天做核磁共振时,发现自己体内有残留金属。

魏女士说她当时不曾表示“会负责到底”。至于当时李先生夫妇在海上喊救命,魏女士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前往救援,她表示要去核实。

事发海域未开发

不会发营业执照

记者后来数次致电魏女士,希望了解她是否有相关的经营资质时,电话先是接通,随后传来“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的声音。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发展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坛南湾目前还不属于景区,处于未开发状态,正常情况下这边不允许经营,不会发任何营业执照。因为风景很好,所以很多游客来到这里游玩。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法律界人士。福建闽腾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华鸿说,不管李先生是被海上自行车上的柱子捅伤的,还是在海里被其他异物插伤的,都是基于经营者没有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如果经营者认为消费者的损伤是消费者自己造成的,经营者应负举证责任。

同时,黄律师说坛南湾是个公共场所,如果海上自行车经营者是无证经营的,这里的管理者没有尽到日常管理安全保障的义务,要承担补充责任。

李先生夫妇对记者说,他们一方面希望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另一方面希望有关方面能取消那个海上项目,因为它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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