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一酒店餐饮排烟口 直逼居民家窗户
2015-10-14 15:25: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排烟口距最近的住宅窗户仅数米 部门:主楼餐饮,未经环保审批 昨日,记者来到仓山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核查后告诉记者,华美达酒店主楼的餐饮,并未经过环保审批。 仓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表示,此前曾接到过业主投诉,并到现场查看。据称,华美达酒店厨房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定期清洗,属达标排放。至于排烟口的位置,大队长称,酒店厨房油烟一般应接入公共烟道,“至于该酒店的排烟口位置是否合规,须再到现场才能确定。” 该大队长表示,将尽快到场查看,具体情况也会反馈给记者。 傍晚5时许,记者从华美达酒店有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环保执法人员已于下午到场查看,结论是“符合规范”。为验证该负责人的说法,记者去电仓山区环境监察大队,一工作人员称,执法人员还没回来,不了解具体细节。截至昨晚10时许,记者尚未接到关于华美达酒店的调查反馈。 业主:油烟飘进民居,咋能说“达标”? 针对此前仓山区环境监察大队“达标排放”的结论,业主们提出了不同观点。“酒店餐馆的油烟,应该是从楼顶排放,或经地下喷淋装置处理后排放。”一业主称,所谓“达标”,指的是排放到大气中的标准,“如今,油烟都直接涌进我们家里了,还能以此为标准说‘达标’吗?” 业主们提出,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协调,整改华美达酒店的排烟口位置,放到不会影响居民生活的地方。 记者查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违者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即将于明年起实施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更为明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者可予以关闭,并处最高十万元罚款。 |
相关阅读:
- [ 07-15]海沧食汇堂很难受一到饭点就排烟 半夜清洗排烟口
- [ 07-04]莆田城厢区金域华府小区公寓业主 凿墙私设排烟口
- [ 03-04]排烟口藏绿化带油烟直排马路
- [ 03-04]排烟口藏绿化带 福州多家餐馆躲避环保检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