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区担负重任:承载两岸交流合作新希望
2015-10-13 09:36:03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与平潭一体化发展 《批复》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福州新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均指出,福州应当积极参与,全面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一体化发展,把建设好福州新区作为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贯彻落实国家支持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一系列重大政策的重要举措。 平潭综合实验区是打造对台贸易自由先行区、服务台胞生产生活示范区、两岸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平台和国际旅游岛,并最终向国际自由港拓展而形成的新高地。专家认为,福州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实现一体化发展是必要和可能的,未来福州新区的优惠政策可以辐射到平潭综合实验区,承接、放大平潭综合实验区功能,而平潭自贸片区内所实施的优惠税收政策,便捷贸易通关手续等多项对台优惠措施和开放经验,也可移植到福州新区施行。 根据《批复》和《方案》,福州市制定出台了《福州新区发展规划》,提出探索建立以产业园区为载体的合作共建发展模式,推进新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在税收政策、产业优惠政策、产业准入目录、飞地工业园等方面开展合作,联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两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互动双赢;加强新区与平潭服务业对接,引进大型商业项目,共同打造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产业等;加强景区景点开发的深度协作,共同开发高品质滨海休闲旅游精品,建设海西重要旅游目的地。对此,黄忠勇认为,台商或可考虑“前店后厂”的模式,鼓励台商在福州设厂,在平潭开公司,实现在两地联动发展,在发展中实现“双轮驱动”。 黄忠勇表示,为真正实现福州新区和平潭的一体化发展,当务之急还要大力推进新区与平潭的基础设施对接。目前,我们正加快福州到平潭的高速公路、铁路、跨海大桥建设,构建一体化的陆路交通运输网络;加快港口资源整合和集疏运网络建设;构建完善的空港对接机制,加强空港客货运合作,探索空陆海联运模式,打造最便捷高效的对台综合通道;强化生态环境共建共护、公共服务合作共享,联手打造生活工作便利、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福平优质生活圈。 探索两岸合作新路径 谋定而后发。当前,福州市正秉持“生态优先,创新发展,城乡实施”的原则,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重大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快推动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全力打造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 根据《福州新区发展规划》,新区的重要定位之一就是把握台湾地区最新产业转移机遇,推进与台湾产业深度对接、融合发展。福州新区办常务副主任陈继鹏表示,福州新区聚集了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整车进口口岸等一大批开放平台。与此相适应,福州新区将肩负起探索全面创新改革路径的使命。新区将与台湾产业深度对接、融合发展,形成闽江口产业对接集中区;以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等为依托,共建创意农业、休闲农业产业园区;推动离岸金融业务,建立对台金融示范区;促进榕台医疗合作,支持台湾公益机构在新区设立服务平台;完善营商服务,加强两岸冷链物流合作,简化产品通关手续,建设两岸冷链物流中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和两岸水产品合作平台;基于现有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区的基础,启动两岸农业项目开发,引进台湾高优品种,深化对台农业交流,打造两岸生态农业合作中心。 链接 福州新区位于福州市滨海地区,初期规划面积800平方公里,涉及马尾、仓山、福清、长乐的26个乡镇(街道)。2014年,福州市制定出台了《福州新区建设行动计划(2014-2020年)》,推进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等“六大行动”,全年共实施300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54.26亿元。2015年,福州市又推动实施了336项新区建设重大项目,提出要确保完成年度2000亿元的固投目标。目前,滨海大通道、东部快速通道、沈海高速复线、福平高铁等基础设施项目正强力推进,马尾新城、三江口、闽江口等片区和琅岐生态旅游岛、长乐临空经济区、福清海港新城等区域开发建设不断提速。 自1984年引进第一家台资企业以来,福州的台资企业现已覆盖工业、农业、建筑业、商贸业、房地产业和服务业,并以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转向电子、汽车、精密仪器等高科技领域。截至2015年6月底,福州市累计批准台资项目共3263项(含第三地),合同台资76.82亿美元,实际到位52.39亿美元。(经济日报记者 陈 煜) |
相关阅读:
- [ 10-13]杨益民调研推进福州新区产业优化升级工作
- [ 10-12]福州新区获批后首个重大产业项目开工 投资300亿
- [ 10-12]台商侨商为福州新区发展建言献策
- [ 10-11]福州新区获批后首个重大产业项目开工
- [ 10-11]福州新区将绘制2049新蓝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