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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促销广告“鸠占鹊巢” 设立者要求赔偿损失

2015-10-09 07:43:45 陈铁夫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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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促销广告“鸠占鹊巢” 设立者要求赔偿损失

福州新闻网10月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陈铁夫 通讯员 陈贤清文/摄)“公路港的品牌宣传广告莫名被撤下,车辆促销广告‘鸠占鹊巢’。”昨日,福建敏婧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陈先生向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公司在沈海高速福清宏路大往段设置的两面T形广告牌突然“变脸”,这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陈先生介绍,这两面广告牌是敏婧公司去年经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同意设立的,并取得5年广告发布经营权。今年9月10日,客户福建泰安聚鑫公路港有限公司以1年24万元的价格,租用了这两面广告牌,租期到2016年9月9日止。10月5日,福建泰安聚鑫公路港有限公司发现广告牌上的品牌宣传广告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两面汽车广告(如图)。

“客户咨询我们为什么会这样,我也觉得莫名奇妙。”陈先生说,接到询问后他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并拨打了广告牌上留下的汽车销售客服电话。“但对方称不知情,需要向总部核实后方能答复。”陈先生说,数天过去了,对方依旧未给一个满意答复。

福建泰安聚鑫公路港有限公司方表示,如果不及时恢复公路港品牌宣传广告,不排除向广告牌出租方讨要说法。

记者昨日在沈海高速福清宏路大往段服务区附近看到,陈先生经营的两面T形广告牌上依旧是汽车广告。陈先生说,希望广告发布方将这两面汽车促销广告撤下,并说明未经其许可占用广告位的原因,同时对原广告承租方及出租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车辆广告的发布方,对方称已获悉此事,并将此事以邮件方式汇报给了总部,对于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需等总部调查后才会给陈先生答复,并对相关事宜进行协商。

目前,福清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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