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世纪东方小星星幼儿园租期到 家长担忧孩子失学
2015-09-26 07:52:1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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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颖旭) “听说幼儿园要收回去了,我们的孩子怎么办?”昨日下午,福州市民姚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5060反映,晋安区世纪东方小星星幼儿园附近,有人发传单、拉横幅,称幼儿园租期到了,房东要收回场地。她和不少家长担心孩子“失学”。 家长:房东发传单 要求幼儿园搬离 昨日下午4时40分,记者来到现场,此时正好是幼儿园放学时间。记者看到不少家长手中都拿着一张公告,公告大意是:幼儿园租赁期限于2015年8月31日届满,房东要求幼儿园搬离,落款是福建东嘉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嘉公司)。 现场一名发传单的男子告诉记者,幼儿园租期早就已经过了,但对方却找各种借口不愿搬离,目前他们已经诉诸法律。他们发传单的目的是提醒家长做好准备,以免幼儿园停办措手不及。 现场几名学生家长对此颇有怨言。他们说,8月底租期到了,幼儿园却隐瞒这一情况,招了300多名孩子入学,现在中途传出要搬离,让他们一下子去哪里找幼儿园。 园方:已与其他股东续租 不会搬离 昨日傍晚,记者联系上了小星星幼儿园的法人代表陈女士。陈女士说,东嘉公司是世纪东方小区的开发商,小星星幼儿园的办园场地确实是属于该公司,但这家公司有好几个股东,该公司关闭后,办园场地属于几个人共同所有。 陈女士说,租赁合同到期后,其中一名翁姓股东不愿意续租,但其他股东同意将场地继续租给她。陈女士还说,她已经办了几十年幼儿园,绝对不会搬离,如果对方有疑义,可以走法律程序。 对于陈女士的说法,翁先生并不赞同。他表示自己曾是东嘉公司的法人代表。“产权证也在我这,这场地租不租是我说了算。”翁先生说,“幼儿园根本就没有签续租合同,要不然她为什么不出示合同。” 律师:承租方不得 与股东单独签合同 记者查询发现,该公司处于“吊销,未注销”的状态。对此,福建大中律师事务所黄林山律师表示,公司如果吊销未注销,那么公司主体还是存在的,房屋产权还是属于东嘉公司名下,租赁合同到期,公司有权收回房子。承租方幼儿园想续租,就必须跟东嘉公司签订合同,而不能跟股东单独签订合同。 黄律师说,且不论公司内部如何决定,幼儿园要跟公司签订合同,就必须要盖有东嘉公司的章,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 对此,翁先生表示,公司的公章一直都在他手上,即便幼儿园和个别股东签订续租合同,也不可能拿到公司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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