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科教文化 > 正文

福州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出台 学籍号终身不变

2015-09-25 07:22:31 林铭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9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林铭)记者昨天获悉,市教育局日前出台《福州市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福州市小学学籍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全市小学生学籍每人一号,终身不变。学校在招生时不得录取未满六周岁的儿童。

小学班额

一般不超过45人

凡年满六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

每年都有不少家长反映,小孩“迟生”了几天,就得等上一年入学,希望学校能够“照顾”一下。对此,《细则》明确规定,小学不得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不过,适龄儿童、少年需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或休学的,需出具县级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学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限届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根据规定,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均衡分班的办法,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特殊情况需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