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利上百万 福清三男子被捕

2015-09-23 09:35:25 林安镇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9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魏阳妍)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利上百万元,福清三男子被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批准逮捕。

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间,福清市江阴镇一村村民小组成员明某、贵某等人与村老人会会长茂某等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村民小组、村老人会的名义,擅自将村中河道上的土地以每平方米45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转让给春某、乐某、顺某等人。三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2115平方米,违法所得款为1070450元人民币。

办案检察官称,明某、茂某、贵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3.17亩,违法所得1070450元人民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土地罪。检察官提醒,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是不可再生资源,保护耕地更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任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都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为国法所不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