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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利上百万 福清三男子被捕

2015-09-23 09:35:25 林安镇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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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魏阳妍)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获利上百万元,福清三男子被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批准逮捕。

2012年9月至2013年7月间,福清市江阴镇一村村民小组成员明某、贵某等人与村老人会会长茂某等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村民小组、村老人会的名义,擅自将村中河道上的土地以每平方米450元至600元不等的价格转让给春某、乐某、顺某等人。三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2115平方米,违法所得款为1070450元人民币。

办案检察官称,明某、茂某、贵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3.17亩,违法所得1070450元人民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土地罪。检察官提醒,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是不可再生资源,保护耕地更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任何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都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为国法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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