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福州电动汽车充电难 充电设施大多闲置

2015-09-18 10:10:50 郭斌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没标准

无法收费充电

记者从福州市电业局获悉,目前福州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充电桩有99个。此外,高速服务区在建充电桩10个,分别在闽清、连江、福清、闽侯的上街和青口等5个地区的上行和下行区,预计今年年底前可建成。这些充电桩能实现自动计时、计电度、计金额充电,从没电到充满的充电时间一般是慢充6至8小时,快充30分钟内可充80%电量。对此,大多数受访的电动汽车车主都表示“布点过少,布局也不够合理”。

这些为数不多的充电桩,目前还都不对公众开放。例如,建在电力部门工作场所的充电桩,只为电力部门内部的工作车提供充电服务。福州市电业局一工作人员在记者采访时说:“福州市是2014年国家第二批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福州市电业局早在2009年就已经开始建充电桩并投入试运行。但开放充电桩涉及收费问题,物价局目前尚未给我们核定收费标准,所以这些充电桩都还处于闲置状态,一般只为本单位的几辆电动工作车充电,不对外开放。”

建在其他公共场所的充电桩情况又怎样呢?记者来到金山建新镇一小区,这里有4个充电桩,立于草丛附近,未见使用状态。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外车不能进来充电”,原因是物价管理部门尚未制定出电动汽车充电所需耗费的电能的价格及相关服务费标准。“充电要耗电,车辆进出、停放在小区也要管理成本。没有标准,我们不能收费,就无法提供充电服务。”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人员说,电动汽车充电桩属于公共服务产品,其收费标准应由省物价局统一制定。商业性的充电桩市场目前还处在探索和试运行的阶段,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观察后方能定价。

对此,省物价局相关处室的负责人表示,省物价部门根据最近刚颁布的《福建省定价目录》,目前正和省电网公司加紧开展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用标准的前期调研和测算工作。

业内人士则表示,推广电动汽车,方便、价低的充电服务是基础。充电问题的理想解决方案可能需要三个层次: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建设快速充电站,以收费为盈利模式;在市区专业停车场,根据市场需求定价,明码标示即可;在宾馆、餐饮等其他场所,则可以提供免费的充电装置作为增值服务。

17日下午,记者从省电网公司获悉,公司在“十三五”规划中将构建福建省“三纵八横”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和服务半径5公里的城市快充服务网络体系,同时将推广车联网技术,构建“互联网+”充电设施应用支撑体系,实现一张卡全国通用的充电服务模式。“目前,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建设市场是完全开放的,各方资金均可投资建设,相信不久后,电动汽车充电一定不再难。”公司相关人士表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