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开展中秋国庆纪律督查 确保廉洁过节不"失节"
2015-09-17 07:39:1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9月1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温海龙 通讯员 榕纪宣)记者昨日获悉,市纪委已组织成立20个督查小组,由市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市纪委机关处级干部带队,从9月中旬开始至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廉洁纪律督查工作,以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据介绍,此次督查工作主题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督查小组将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国有企业“两节”期间执行廉洁纪律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交叉检查、归口检查。既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反腐办关于“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我市“文明回乡、清廉过节”倡议书的执行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又把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两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动员部署、宣传教育、发送廉政短信、通报典型案例等工作情况和各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两节”期间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反腐办“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落实情况的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工作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 记者了解到,督查小组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阅财务账册、查看内业资料、开展个别访谈、深入实地检查、借助科技手段等方式,了解有关单位今年以来“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落实“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及“两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开展情况,排查用公款购送节礼、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车私用、私驾公车等问题线索,特别是关注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 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督查工作分为“两节”前、中秋假期、国庆假期三个阶段,各督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现场填写《专项检查登记表》,并在每个阶段检查结束时及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报市纪委统一安排调查核实,做到快查快结,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适时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
相关阅读:
- [ 09-15]省卫计委认真传达贯彻省委党风廉政纪律要求
- [ 09-15]省民宗厅召开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研讨会
- [ 09-11]三明:重申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纪律要求
- [ 09-10]省卫计委认真传达贯彻省委党风廉政纪律要求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