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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电力设施将改造升级:地下室变电房要逐步上移

2015-09-16 07:49:2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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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王林成)昨日,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杨岳专程走访了国网省电力公司,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省电力公司对福州电网建设和电力保障等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就如何加快推进电力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保障能力,与省电力公司进行了深入研商。

8月的“苏迪罗”台风,除了带来大风大雨,城市内涝也让不少小区及建筑物的地下室遭受“重创”,放置在地下室内的变配电房首当其冲成了“受灾对象”,受淹、损坏、停电……据了解,为提高建筑内变配电房的防涝能力,福州正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设置位置问题进一步规范,新建建筑及已建建筑都将有严格的标准。

福州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位于城市低洼地段易受涝灾的已建建筑物,重要公共建筑物、生命线工程的地下室变配电设备将有计划地逐步迁移到地上;一时难以迁移的,将在地面先建立第二或第三套自备应急供电电源设施,保证应急供电。此外,新增的变配电房不计容、不占用绿化指标。

针对新建建筑,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新建建筑的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仍应设于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中心城区新建高层建筑及住宅小区的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在内涝高风险区域内,应设于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其他新建建筑环网室、开闭所等公共节点以及高压配电室应设于地面一层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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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进一步规范内涝高风险区域建筑变配电房位置

福州新闻网9月16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孙漫)上月“苏迪罗”台风造成的城市内涝,让不少小区及建筑物的地下室遭受“重创”,地下室内的变配电房首当其冲,进水受淹导致设备损坏、停电,给市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记者昨日获悉,为提高建筑变配电房的防涝能力,福州市正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建建筑及已建建筑的变配电房位置都将有严格标准。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新建工程变配电房设置相关规定,防灾救灾、电力调度、交通指挥、电信枢纽等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的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消控中心,应设置在地面一层及一层以上(高于防涝用地高程);高层建筑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消控中心在条件许可情况下,也应尽量设置在地面一层及一层以上。一般建筑物地下室的变配电用房、发电机房和水泵房等设备用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

福州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规定,位于城市低洼地段易受涝灾的已建建筑物,重要公共建筑物、生命线工程的地下室变配电设备,应有计划逐步迁移到地上;一时难以迁移的,应在地面先建立第二或第三套自备应急供电电源设施,保证应急供电。

虽然省里有具体规定,但福州市目前在新建工程变配电房的设置方面,重要建筑及生命线工程以外的其他建筑变配电用房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城市具体居住要求,由于居民对变配电房的噪音、震动、通风、电磁辐射等影响反映强烈,仅要求其他建筑的环网室、开闭所等公共节点以及高压配电室必须设于地面一层或以上。噪音、震动等影响相对较大的低压电房、备用发电机房,可设于地下一层,不得设于地下二层及以下。

此次“苏迪罗”台风来袭,不少变配电房的遭遇也让福州市有关部门行动起来,进一步严格要求建筑变配电房设置,对新建及已建建筑都将作出具体规定。

新建建筑方面,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新建建筑的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仍应设于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但中心城区新建高层建筑及住宅小区的变配电用房、备用发电机房,在内涝高风险区域内,应设于地面一层或一层以上。其他新建建筑环网室、开闭所等公共节点以及高压配电室应设于地面一层或以上。“条件许可情况下,低压电房、发电机房等也应尽量设置在地面一层及一层以上。”有关负责人表示。此外,新建工程地下室入口、通风口、进水主管标高应高于防涝用地高程;地下室汽车库入口等均应按有关规范设置闭合挡水槛。

对于已建建筑也提出了具体要求。首先,中心城区重要公共建筑物、生命线工程的已建建筑以及洪涝高风险区域内的已建高层建筑、住宅小区,地下室变配电设备应逐步迁移地上;其次,新增的变配电房不计容、不占用绿化指标;对于易进水的地下车库,也拟规定要增设闭合挡水槛或防水闸,敞开式车道上方有效汇水面积较大时宜加设车道顶盖;再次,地下室通风口、排水管道要有防止涝水倒灌措施或封堵装置。“排水泵供电应连接备用发电机;原有的集水坑排污潜水泵应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保证正常运作。”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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