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近四成市域拟生态保护一级管控 包括湿地等
2015-09-12 07:50:29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9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昨日上午,《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20)》通过专家评审,下一步将送呈市政府审定。 规划的目标为:力争把福州建设成为海峡西岸人口产业聚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城市示范区,建设成为自然山水格局完整、山水城田海五位一体协调保护的城市典范,建成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样板城市。 根据规划,市域范围将划分为东部生态新城建设区、中部宜居环境维护区、西北部生态屏障区等三大环境战略分区。 中部宜居环境维护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扣除新区部分的区域。该区域人口、经济相对密集,是未来城市优化发展的红点区域。以资源节约、强化治理、质量改善为引导,实施优化集约发展,强化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控制,用地开发强度应控制在70%,人口规模应维持在300万人,该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受到保护。 东部生态新城建设区:主要包括罗源、连江、马尾、长乐、福清等市(区、县)的沿海区域。东部新区是福州市乃至海西区域新的经济增长极,应控制资源开发强度,积极引导产业升级,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经济,强化“南北两翼”的工业污染防治。 西北部生态屏障区:以闽清、闽侯、永泰为主,包括罗源、连江、福清的大部分区域,以及晋安区北部部分区域。西北部生态屏障区是福州市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优良,永泰县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试点。环境保护应实施生态优先战略,以生态功能保育为主。 规划指出,福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实施分要素、分类型、分级别管理。生态保护红线与大气、水环境的一级管控区内,对产业布局、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强制性管控。二级管控区实行限制性要求,市域范围内其他区域实施开发引导。 规划结合福州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重要湿地和湿地公园、生态公益林等分布情况,划定了总面积4271平方公里、占福州市总面积36.8%的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 |
相关阅读:
- [ 09-11]全国创新生态城市榜出炉:北京排第一 厦门位列前十
- [ 09-11]榕五方面展开新一轮开放开发 优先动建地铁6号线
- [ 09-09]福州加快建设海绵城市试点项目 奥体片区初见成效
- [ 09-09]闽江边建生态公园需填黄土绿化 却现黑臭渣土山
- [ 09-08]长泰县委书记张慧德:把治水工作做到群众心里
- [ 08-19]福州连江闽侯鼓楼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区)技术评估
- [ 08-15]福建全省海洋经济工作推进会召开
- [ 08-04]长乐今年上半年整治坟墓867座 整治率达到85.5%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