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进水果店偷现金不成 刀扎西瓜威胁店主给钱
2015-09-07 09:19:0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男子持剪刀破坏水果,向店主勒索。 福州新闻网9月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鼓山综 文/摄)翻墙进入水果店连吃带拿,先后两次进入店中偷不到钱不甘心,第三次竟用剪刀将西瓜、猕猴桃等水果扎破,并留下字条向店主索要2000元。9月4凌晨,正在店里破坏水果的陈某被店主当场抓获。 9月4日1时许,一男子报警称,抓到一名小偷。鼓山派出所民警赶到晋安区鼓山镇连福新村附近一家水果店,找到报警人阿伟。 阿伟是水果店店主,当时他和朋友将一名男子围在店里。经查看,店内十几个大西瓜被扎破,很多猕猴桃也被划破,损失有七八百元。同时民警还找到一张字条,条上有留言让店主留2000元在店里,否则还来破坏。 据阿伟介绍,近期他上午开店的时候,发现店内的水果被翻动过,还少了一些水果,因损失不大他没有报警。这种情况发生了几次以后,阿伟有些生气,他在店门口蹲守想抓住到店里偷水果的人。 3日晚,阿伟坐在店门口的车里蹲守。4日1时许,他突然听到店里有动静,凑过去一看,一名陌生男子正用剪刀在扎西瓜,他忙打电话给朋友,朋友赶来帮忙,将该男子抓住。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据了解,该男子姓陈,19岁,重庆人。无业的陈某终日无所事事,他发现该水果店比较简陋,没什么防盗措施进入简单,于是想偷点钱。 8月的一天,陈某翻墙进入该水果店,东翻西找没有找到现金,于是吃了不少水果,又拿了几串香蕉离开。隔了几天,他又翻墙进入店中,还是没找到现金,连吃带拿后离开。 9月4日,陈某再次到该店,偷不到现金不甘心,于是用剪刀在猕猴桃和大西瓜上扎洞搞破坏,以此威胁店主,并留纸条要求对方收摊时放2000元现金在店里,方便他来偷。 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中。 |
相关阅读:
- [ 06-26]网传荔枝用药水泡 水果店主称进货就有
- [ 06-23]男子扮“土豪”到水果店骗钱 称开宾利住别墅
- [ 02-05]水果店来了“大客户” 几通电话店主轻易被骗四万
- [ 01-15]莆田一水果店霸占公共停车位 不买东西不让停
- [ 01-08]福州水果店员工就餐10人中毒送医 疑吃熏鱼中毒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