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建 > 正文

福州园林绿化新条例实施 停车侵绿首开500元罚单

2015-09-07 08:38:18 石磊磊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小车停在绿化带上,绿地被碾成泥地

小车停在绿化带上,绿地被碾成泥地

东南网9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石磊磊/文毛朝青/图)今年8月1日起,新的《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机动车侵占绿地违法停放将被处以500至1000元的行政处罚。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跟随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在金山巡查时,发现不少机动车仍无视法规。昨日,在建新南路侵绿停车的机动车闽J20122,吃到了新规实施以来的第一张罚单,另外还有5辆车也因侵绿被罚500元。

过去罚两百元 现在至少五百

在建新南路的一小区门口,曾经绿油油的草坪,因常有机动车停在这里,变成了一片泥地,记者测算,被毁的绿地面积超过了100平方米。而在绿地上,停着两辆机动车,车牌号分别为闽J20122和闽A00H15。两辆车都在草坪上停放了1个小时以上。在市园林执法支队执法时,驾驶员始终没有出现,执法人员最终拖走了这两辆车。

在现场围观的市民林先生说,这片草坪长期被机动车侵占,园林执法人员查处过几次后,一些车主仍存侥幸心理。

市园林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高先生称,在新规执行之前,侵绿一平方米罚30元,一辆车占地约6平方米,罚200元左右,而现在停车侵绿至少罚500元。

8月教育为主 9月将重点查处

新规在8月1日就已经实施,为什么本月才开出第一张罚单呢?高先生说:“在新法规正式颁布实施首月,我们部门针对机动车侵绿违法行为,主要以宣传新法规和劝导教育为主。”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仓山区建新南路、金山大道、浦上大道等路段机动车侵占绿地违法停放现象仍屡禁不止。因此,即日起,市园林执法支队将在仓山区持续开展机动车侵绿专项整治行动。

据统计,专项整治首日,市园林执法支队在建新南路、金山大道、浦上大道,共计发现违停机动车19辆,其中劝导教育违停车辆13部,依法抄告违停车辆6部。受到抄告处罚的6部违停机动车分别为:闽J20122、闽A00H15、闽A626C5、闽A793V5、闽A821T7、闽A5466V。经劝导及时驶离绿地的13辆违停车辆分别为:闽A118B8、闽AG6063、闽AB951H、闽A7909L、闽AD678Z、闽A023D5、闽A5466V、闽A3Z331、闽A0137T、闽ADZ936、闽A39B81、闽A025G0、闽AWS307。

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提醒:违停车辆驾驶员自收到《违法行为处罚告知单》5日内,到支队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强制执行。

□快刀短评

为重罚侵绿点赞!乌贼车何时开罚?

车子停在绿化带上,绿地成了泥地,破坏环境,让人深恶痛绝。即日起,福州市园林部门针对这一行为开始专项整治,昨开出了8月新规出台后的首张罚单。

都说“劝说十次,不如重罚一次”,罚一次会让这些侵绿者“印象深刻”,也许就没有下次违停了。园林部门的执法行动引来一片点赞声。

而令人深恶痛绝的“乌贼车”,同样破坏环境。但两年来,海都报一再呼吁,市民积极抓拍曝光,市民曝光的“乌贼车”却只是被通知整改,不见罚单身影。这其中,部门难逃执法不力的追问。但客观上,确实也受现行法规的制约。解决问题,福州立法部门要学习厦门等城市,修改《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修改处罚标准和程序,以一目了然的黑烟作为处罚依据,授权警方或环保部门,直接开罚。当然,有了执法依据后,还得执法部门严管重罚,才能落到实处。

如此,福州的天才能常蓝,福州的水才能长碧。

侵绿曝光台

闽J20122 闽A00H15

闽A626C5 闽A793V5

闽A821T7 闽A5466V

每辆车罚5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