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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名下多出两张卡欠债9万 警方:没损失不能立案

2015-09-02 07:45:38 卢锃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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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市民要去报警 否则要还卡债

8月27日,彭女士相继去了B银行福州分行和A银行福建信用卡中心,在两个地方都填写了一份声明,声明的内容是她本人从未在相关银行办理过信用卡。

8月27日,记者找到了B银行福州分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吴晓曦。她对记者说,经查那张欠款的信用卡是当时B银行上海分行给办的。如果这张信用卡是被盗办的,可能是彭女士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了。福州分行将把彭女士的申请送到总行,如果经过调查确认那张信用卡不是彭女士自己办的,银行会把她的信用卡欠款记录去掉。

8月28日,彭女士告诉记者,B银行电话通知她此事已特办,请她在3个工作日后查询。

昨日,彭女士说A银行信用卡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给她打了个电话,说因为那张信用卡账户是在彭女士名下,因此欠款需要彭女士自己去承担。

彭女士给记者听了他们对话的电话录音。录音中,A银行信用卡服务热线的工作人员说该行对此的处理结果,是银行相关部门通过调查得出的。如果彭女士不认可,可以去报警,请第三方司法机构介入,银行要根据警方、法院等机构的调查、判决结果协助彭女士处理相关问题。

彭女士认为这是银行把自己的错误转嫁到她的身上。

业内人士:身份证被人办卡 要赶紧报案

记者就彭女士遇到的问题,咨询了相关人士。人民银行的一位人士表示,市民遇到他人用自己身份证办信用卡时,要赶紧报案,并且告知办卡银行该卡不是市民本人所办。之后,由公安机关来通过相关调查确认是否是由市民本人所办。该相关人士说,目前银行的信用卡中心基本都在上海、深圳等地的银行总部,因此也很难了解到信用卡是否为他人所盗办,市民最好还是选择报警解决问题。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一位资深律师说,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身份信息需要本人妥善保管,如果泄漏给他人,在银行看来这是一种授权,所以市民需要承担相应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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