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8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购买什么样的商业补充保险呢?”自本报7月21日A26版报道了“我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超过5000元部分可购买商业险”后,受到市民广泛关注。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经该中心多方调研并与4家保险公司沟通后,确定了12款保险产品供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选择,包括重疾保障、医疗费用再赔付、护理保障、健康管理等。10月8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即可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相应的商业补充保险了。 我市不断盘活个人账户 据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已“沉睡”多年,这主要受限于我国现行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延续了上世纪90年代设立时确定的“统账结合”模式,即分为现收现付的统筹基金和积累制的个人账户。具体而言,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与此同时,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前者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门诊治疗费用,个人账户余额早期使用范围有限,从2012年开始,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来扩大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减轻参保人员负担: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结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在与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签订缴款协议后,参保人员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亲属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员还可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在市属以下(含市属)定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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