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吴臻 陈恭璋 通讯员 张宁)昨日下午,福州仓山交警大队、盖山派出所、盖山镇市容执法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辖区内南二环沿线电动车销售店进行排查,发现有两家商铺均在销售超标电动车(俗称电摩)。《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 警方表示,他们将对相关涉事人员进行审查,移交工商、质监等部门进一步查处。 两店摆着数十辆电摩 近期,仓山警方接到群众反映,称盖山镇南二环路口附近部分商家销售、回收超标电动车,其中不乏一些改装车辆和来路不明的电动车。昨日下午,盖山派出所牵头,联合仓山交警大队、盖山镇城管办等单位,在仓山区南二环路、白湖亭周边开展清查整治,发现两家店违规销售电摩。 记者看到,其中一家名为“翔杰摩托车行”,位于一栋民房内,二三十平方米的店内,电摩有近二十辆。而另一家名为“曾贵珍电动自行车店”,占用三间民房,内有三四十辆崭新电摩。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两家店共有电动车56辆,其中8辆没有相关证件被查扣,警方还传唤审查了涉嫌销账的电动车销售业主1名。同时盖山镇市容执法部门也暂扣了占道经营的电动车和自行车。工商人员接到记者举报后,也到场对两家商铺进行查处。 市区电摩仍屡禁不止 目前,福州市已经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电摩通行,违者将予以罚款200元的处罚。但市区道路上,电摩依旧屡禁不止,导致事故多发。而根据去年8月1日实施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非机动车,违法的,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现场执法人员介绍,目前单靠警方执法,难以根治电摩乱象,必须多部门联合进行常态化执法,从生产、销售环节上加强监管。 |
相关阅读:
- [ 08-20]买了不足一年力之星电动车自燃 专卖店:螺丝松动导致
- [ 08-19]福州南二环边现超标电动车"一条街" 不仅售卖还收购
- [ 08-18]妙龄女醉驾无牌超标电动车 涉嫌危险驾驶被公诉
- [ 08-18]福州晋安福新路口两电动车相撞 一名骑手头部受重伤
- [ 08-18]妙龄女醉驾无牌超标电动车 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